为加强校内交通管理,确保校园内车辆进出畅通、停放有序,维护校园安全和正常工作秩序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、校外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内,特殊情况需请示相关部门同意,登记后方可进入。
二、进入校园内的所有人员、车辆都必须遵守有关交通法规和本规定。
三、各种车辆进出校门必须服从门卫指挥,自觉接受门卫检查。
四、外单位车辆进入校园联系工作须在门卫实名登记,并发放临时停车证件。
五、各种车辆进入校园,须按规定路线、速度行驶;机动车进入校园后车速不超过每小时30公里,严禁鸣笛,严禁超速。
六、进入校园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一律要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,不得随意乱停乱放。
八、校园内严禁学车、练车、快速驾驶、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。
九、车辆出门要自觉接受检查,对载有货物的车辆门卫要履行手续后方可放行。
十一、校内施工,施工单位须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。
十二、对违反以上规定者,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和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