按照国家建设部的总体部署,根据市委、市政府批准的杭州市2007年公交周及“无车日”活动总体技术方案,为确保活动顺利进行,确保活动期间市区道路交通安全、有序和畅通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九条之规定,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在市区部分范围对市区(不含萧山、余杭两区)小型客车(不含出租车)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措施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一、2007年9月16日至9月21日公交周期间,延安路的西湖大道口至庆春路口段,设为公交和出租车优先通行路段,其他小型客车实行按日期区分单双号通行的措施。即,每天7时至19时,车牌号尾数为1、3、5、7、9(个性化牌照尾数为英文字母A至M)的小型客车允许在17、19和21日通行;车牌号尾数为2、4、6、8、0(个性化牌照尾数为英文字母N至Z)的小型客车允许在16、18和20日通行。
二、2007年9月22日为“无车日”,设置交通管控区域:
(一)交通管制区域,具体边界为:在北至环城北路-天目山路-西溪路,西至灵溪隧道-吉庆山隧道-五老峰隧道-满觉陇路,东至环城东路-江城路,南至上仓桥路-万松岭隧道-玉皇山路-九曜山隧道-虎跑路(满觉陇路以南,均不含以上道路)。无车日当天7时至19时禁止受限小型客车进入上述区域,对违规车辆将采用非现场执法等手段进行处罚。中河上塘高架道路允许车辆通行,但在交通管制范围内的下匝道禁止受限车辆通行。
(二)交通控制区域,具体边界为:北至留祥路(不含)-石祥路(不含)、东至石桥路(含)-天成路(含)-新塘路(含)、南至钱江路(含)-之江路(不含)、西至古墩路(不含)和西湖景区隧道(含)以内,除交通管制区以外的区域(不含中河上塘高架道路)。在交通控制区域内,鼓励、倡导市民采用公交、自行车、步行等绿色交通出行方式。
三、公交周及“无车日”期间工程抢修、医疗急救用车,部队、武警车辆以及法院、检察院、公安机关悬挂警用及公安牌照的特种小型客车不受限制。
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积极配合,及时调整出行时间和方式,并服从现场民警和管理人员的指挥。
特此通告。
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
二○○七年九月十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