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个人所得税税款年终清算的通知
各处室、系、直属单位:
教职工2018年度“全年一次性奖金”项目按惯例年初实行“发放时预扣,年终一次性清算,多退少补”的计算方法,预扣缴税率分为三档:25%、15%、10%。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公布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》,对照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新起征点和累进税率,对教职工2018年度“全年一次性奖金”的个人所得税扣缴进行清算,近日,将对部分教职工之前多预扣个税予以退还至本人工资户,请及时查收。
如有疑问,请本人联系财务处预算科841室,联系人:卜晟玮,联系电话:83871002。
特此说明,请广大教职工相互转告。
财务处
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