体竞字〔2018〕70号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体育局:
为发现和培养更多优秀人才,实现北京冬奥会“全项参赛”和争取更好成绩的目标,经研究,决定设立“2022年北京冬奥会冬季项目跨界跨项选材运动员运动水平等级”激励政策,具体如下:
一、通过选材的运动员,经比赛选拔,入选国家集训队后,授予相应项目的一级运动员称号;已是一级运动员的,可申请授予运动健将称号。
二、运动员在2019年、2020年和2021年代表国家队参加冬季项目国际赛事的,授予相应项目的运动健将称号。
三、运动员获得2022年北京冬奥会参赛资格或入选2022年北京奥运会中国体育代表团的,授予相应项目的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。
以上激励政策仅针对从2018年平昌冬奥会结束后到2018年年底之间,通过跨界跨项选材工作选拔出来的备战2022年北京冬奥会的运动员。
体育总局办公厅
2018年8月7日